东坝北西区域回迁安置房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通告
东坝社区
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对东坝北西区域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收到公众反馈意见9条(共涉及16类意见),经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职责的各方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性质为回迁安置房,设计方案优先从满足回迁安置需求及实际使用需求的角度开展。在立面设计和方案布局上,经过多轮调整推敲后确定。结合东坝地区未来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区域规划定位和城市设计要求,积极发掘传统元素,采用现代新中式风格突出国际化现代化的精神属性,整体运用三段式的立面划分手法,使得立面更有层次与韵律,同时采用简洁的顶部屋檐、精致富有变化的立面结构,形成简洁大方的立面效果。社区配套商业高度为1-2层,且沿街布置以保证连续面。8个片区为便于日后识别,将通过景观营造、社区标识体系等措施营造差异性增加识别度。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双方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已批复的东坝北西区域控规,本项目中居住地块限高80米,本项目住宅最高为79.3米,符合控高要求。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 本项目规划居住人口约1.49万人,依据《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中相关要求:“达到5000人应安排标准篮球场一片,标准门球场一片,乒乓球场地一片。室外运动场地宜设于居住公共绿地附近,并保证良好的日照条件”进行配置。本项目具体设置内容为:在A003地块内设置了健身场地,约625㎡;A005地块内设置了两处乒乓球场地和一处健身场地,共约700㎡;A006地块内设置了一处乓球场地和一处健身场地,共约690㎡;A007地块内设置了一处篮球场地、一处羽毛球场地,共约1460㎡;A009地块内设置了一处门球场地,约793㎡。待竣工验收备案后,投入使用时由相关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与管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的停车位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东坝北西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19]538号)及《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的要求,保障性住房1辆/户(其中仅保留不大于10%的地面停车位供临时访客使用),商业配套按0.65辆/100平方米配置。本项目地下车库共三层,每栋住宅楼均有设置电梯到达地库,地下车库与地上建筑相连,将同期建设、同期验收、同期投入使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经天正日照软件测算,拟建住宅居室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要求,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表4.0.9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相关要求。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优先满足回迁户数的要求,在用地局促的情况下,为提高居住舒适度,在满足相关规范前提下优化了户型设计,经过多轮调整推敲后形成此方案。项目设置了部分东西向住宅,东西向户数占比约为14.05%,所有户型均满足日照、间距、卫生视距等相关要求。同时,为丰富空间组合,项目采用南北向与东西向建筑结合布置,形成既围合又通透的空间。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已批复的东坝北西区域控规,本项目西侧规划有中学用地,待确定实施主体后将进行方案设计并推进实施建设。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回迁房周边规划道路路网及公共交通设施健全,规划主干路1条、次干路3条、支路7条。我公司将积极推进道路建设相关工作,与本项目同期实施并具备通行条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周边规划的小学、社区卫生中心、机构养老设施、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街道级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均为独立占地,由其建设主体单独进行方案设计并考虑配建停车位,不在本次方案范围内。
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将由其建设主体单独进行方案设计,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内。
二、不属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职责的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墙体部分:分户墙为200-250厚钢筋混凝土墙体、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条板墙+两侧面层做法,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tr)大于45dB;楼板部分:分户楼板为130厚钢筋混凝土楼板+相应面层做法,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tr)大于51dB,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7.3.2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隔声性能”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有关墙体隔音性能及做法以相关设计规范为准。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居室的外窗最大洞口尺寸为1800mmx1400mm,最小洞口尺寸为1200mmx1400mm。外窗尺寸与节能计算及消防要求直接相关,具体涉及到《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_11-602-2006)-“表3.1.5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M1限值和最大值”相关要求,同时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6.2.5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本项目居室外窗的采光系数为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为300lx,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4.0.2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外窗设计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已保证窗户尺寸做到最大。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有关窗体设置及做法以相关设计规范为准。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在取得区住建委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后立即开工建设,将在区住建委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严格按照经政府审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我司将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第三方监督与管理,待相关委办局联合验收合格后予以交付,以确保建筑实体与施工图纸相符,不存在“安置房与商品房建设质量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关于建设质量的意见,我局同步函告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意见:我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待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尽快开工建设,具体建设周期以建设进度为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关于项目开、竣工、回迁时间以建设部门意见及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为回迁安置房工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京政发[2015]7号)相关要求进行配置,5人制足球场非必须配置项目。据了解本项目东侧规划有体育用地,具体足球场地设置可由体育主管部门结合规划用地情况及居民需求研究确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关于设置5人制足球场的建议,我局同步函告体育主管部门,以便开展统筹研究及落实工作。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在满足消防等相关设计规范、提高居住舒适度的前提下,在设计范围内已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区域、走道等面积,提高得房率。本项目的公摊面积是在项目建成后,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及住宅使用功能配备齐全的前提下,以区住建委备案的第三方测量单位核验后提供的实测数据为准。此问题不属本次公示内容,我公司将严格对公摊面积进行计算,保证得房率。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有关公摊面积的意见,我局同步函告房管部门。
建设单位意见:所有室外活动场地均设置在绿地的中间,尽量远离住宅楼栋。关于投入使用后扰民或荒废的问题,由相关单位从日常维护与管理的角度进行控制、加强管理、提高使用率。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意见:关于噪音及使用率的意见,我局同步函告环境主管部门及房管部门。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0年11月23日
东坝北西区域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
项目位于朝阳区东坝乡,地块北至安德大街,南至郑村坝街、阜阳东路,西至宝源路、庆益路,东至德平西路、兴坝西路。
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79592.70㎡,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75592.70㎡,托幼用地面积4000㎡。项目总建筑面积818350.47㎡,地上总建筑面积477600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4000㎡,托幼地上建筑面 积3600㎡),地下总建筑面积340750.47㎡(其中 住宅部分地下建筑面积339948.30㎡,托幼地下建筑 面积802.17㎡)。
住宅总户数6093户。机动车停车位624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529辆。据悉本范围内此次安置房建设全部用于安置此次东坝北西区域拆迁腾退农民。
▌文本来源:东坝社区综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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